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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党务

毕业生党员如何办理组织关系转接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5日 作者: 浏览次数:

亲爱的毕业生党员同学:

您好!首先祝贺你顺利完成学业,即将走上工作岗位。在您即将离校时,有一件事情您一定记着要办妥,否则,会给您今后的政治生活带来很大的麻烦,那就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为了使您的组织关系能够顺利地转移到新的党组织,现请您注意以下几点:

1、请您主动与就业单位的党组织(注意:不是人事部门)取得联系,问清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称呼。对于省外就业的同学来说,需要持我校党委组织部代理开具的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的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称呼一般为省委、市委、县委等县级以上党委的组织部或省级各种工委(如教育工委、企业工委、直属机关工委、国资委等等)的组织部(处)。对于在铁路、部队、民航、金融等系统就业的同学来说,介绍信的抬头称呼一般为厅(局、师)级以上单位的党委组织(政治)部门。对于省内就业的同学来说,需要持我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称呼一般为县级以上单位的党委组织部门。

2、您在拿到组织关系介绍信以后,请检查一下姓名、单位、预备/正式等信息是否有误,如有,请持本院党组织的证明尽快到校党委组织部进行更正。如没有,请您在有效期内(介绍信左下角注明的时间)及时到介绍信抬头指定的党组织去办理转接手续。千万不要长期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揣在身上,这是组织观念不强的表现,容易造成自动脱党(或预备党员无法按期转正)的事实,应注意避免。

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在毕业时原则上一律从学校转出(继续留在学校工作或学习的除外)。就业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一般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您的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就业单位尚未落实的,一般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4、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唯一凭证,您一定要妥善保管。如果您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慎遗失,那就请您在上次介绍信开具之日起3个月之内,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毕业时所在学院党组织的证明,经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给予重新办理。超过3个月提出补办申请但无正当理由的,党委组织部将不予办理。

5、如果您在组织关系开出以后,又因改派等原因需改变组织关系转移去向,您应在有效期内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改变组织关系去向的原因,经原所在的学院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到校党委组织部退回原介绍信,重新办理。

祝您在新的岗位上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做出可喜的成绩!

您还有哪些不清楚的地方,请拨打校党委组织部的垂询电话:0731-8836142

                                      中南大学党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731-8883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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