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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努力造就千百万青年科技英才,激励、引导有色金属行业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贡献,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决定开展第七届全国有色金属优秀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发展规划纲要,通过表彰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宣传和普及科学人才观,大力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立足本职、开拓创新,依靠科技进步,创新驱动,推动有色金属工业转变发展方式,为建设有色金属工业强国贡献力量。
全国有色金属优秀青年科技奖荣誉称号获得者,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模范遵守科学道德,同时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
(一)推荐评选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1)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2)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39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4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被推荐人只能申报一项学会组织的同类人才推荐计划。
5.已经获得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的不能申报本项推荐计划。
6.被推荐人所在工作单位须为学会会员单位;被推荐人须为学会个人会员。
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3名。各二级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以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推荐出来的青年奖获得者要品德高尚、事迹感人、业绩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请各单位推荐评选在各个领域一线工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并于2024年5月24日前,将推荐材料的纸质版报 科 研 部 ( 科 协 ) 办 公 室 (401), 电 子 版 发 至 邮 箱(kxb@csu.edu.cn),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包括1.学院党委推荐意见原件1份;2.《第七届全国有色金属优秀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3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3份,请双面打印,普通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