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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新获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认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09日 作者: 浏览次数:

通知详情请链接:https://oa.csu.edu.cn/con/PDFPage?YWMC=ZNDX_ZHBG_GGTZ&JLNM=2B80488A663E41B19A819F2240E8D245

关于2024年新获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认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科研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77号)《中南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大财字〔2024〕16号)《中南大学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环保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中大资字〔2021〕15号)《中南大学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办法》(中大科字〔2022〕33号)要求,为加快经费认领、提高经费使用效能,现组织开展2024年新获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认领工作。

一、到款信息

本次到款经费为2024年新获资助项目的第一笔直接经费,项目经费清单已由科研部分发给各二级单位管理员。

二、认领流程

本次拨款采用系统辅助、批量入账形式完成。具体流程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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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项项目信息完善

科研部已将所有项目的基本信息集中导入系统,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在科研项目列表中看到待完善项目信息。项目负责人按照系统界面提示进一步完善项目信息即可,主要包括:①完善项目基本信息,②按照计划书录入预算和经费分拨信息,③补充上传中南大学实验项目安全环保风险评估表(附件1,所有项目均需要)、包干制承诺书(附件2,杰青、优青、青年项目需要)。经二级单位、科研部依次审核通过,系统显示为“业务办理完成”即可。

非包干制项目(除杰青、优青、青年之外的项目),项目信息栏:是否有间接经费填“是”,留校间接经费填“0”(后续间接经费到款之后会系统集中补录,无需老师自行填写)。

有经费外拨的项目,必须上传签字盖章版合作协议的扫描件。在项目立项时,注意按照合作协议将外拨经费总额填入:“项目信息-外拨经费”和“项目预算-4.协作费”中。

(二)项目经费认领

无经费分拨的项目,集中拨付经费:项目负责人填写经费认领信息采集表(已发送至各二级单位),由二级单位汇总审核后提交至科研部。科研部确认无误后提交至财务处,财务处审核通过后进行系统集中下拨。项目负责人无需在系统认领,经费到账后可自行登录财务系统查看。

有经费分拨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自行认领:项目负责人登录“科研管理与大数据服务平台”后在“入账办理”界面进行经费认领,在“摘要”处输入来款编号进行查询和认领。在“经费认领”界面选择对应项目,准确填写经费认领信息。系统提交后依次由二级单位、科研部、财务处审核,待显示“业务办理完成”后,打印拨款表并按照财务审核意见提交票据(收据、借款单等)、计划书、合作协议等纸质材料至科研部(一办406)。

三、注意事项

(一)审核要求

国自项目经费为分年度、多批次到账,本次入账为新立项项目的第一笔入账,需要确保项目系统立项信息录入完整准确。后续项目经费到款无需再进行项目立项,直接进行集中拨付,流程会更简化。二级单位注意审核把关上传附件必须完整。

(二)附件要求

1.中南大学实验项目安全环保风险评估表(附件1),签字盖章扫描件上传系统,纸质版二级单位留存。

2.包干制项目承诺书(杰青、优青、青年项目)(附件2),签字盖章扫描件上传系统,纸质版二级单位留存。

3.合作协议(有经费分拨项目),签字盖章扫描件上传系统,纸质版项目负责人留存。

(三)时间要求

1.各二级单位于10月18日前完成项目信息完善及审核工作。

2.各二级单位于10月20日前报送经费认领信息采集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suanh@csu.edu.cn。

3.有经费分拨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于10月30日前自行办理入账手续。

附件:

1.中南大学实验项目安全环保风险评估表

2.中南大学科研经费“包干制”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联系人:

科学研究部 安老师 88879581

计划财务处 瞿老师 88877356 汤老师 88836122

技术支持  陈老师 15874200274

科学研究部 

2024年10月10日


联系电话:0731-8883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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