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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自科基金)面向全省,聚焦全省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资助自然科学及与自然科学相交叉学科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增强源头创新能力,为积极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接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1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kjt.hunan.gov.cn/kjt/xxgk/xmxx/xmsb/202007/t20200723_13046439.html),
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9〕22号)和《关于印发〈2019-2021年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组织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湘科计〔2019〕21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及资助强度
1.揭榜制项目(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2.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3年。
3.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3年。
4.面上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3年。
5.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研究时间为3年。
6.省市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3年。
7.科教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研究时间为3年。
8.科卫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3年。
9.科药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为3年。
申请者一经选定项目类型,在申报、受理、评审及立项过程中不得转为其他项目类型。各项目类型的具体说明见《2021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
凡在省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的科技人员,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协商,取得该依托单位同意后并签订书面协议的科研人员,均可申请省自科基金。申请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申请者应当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具备一定的科研基础,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限为1人。
2.申请者应当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其中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的申请者,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大于六个月。申请者在项目执行期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由依托单位出具允许申请且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3.申请者曾主持的省自科基金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且通过了验收或结题;有在正常执行期尚未结题的省自科基金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4.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和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项目接收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作为申请者(项目负责人)的,还应符合限项申请规定。
5.参与者与申请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数不超过2个。
6.所有申请项目的类别必须符合当年的申报通知要求。国家机关在职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不得申报项目;有不良科研诚信记录、社会信用记录的不得申报项目。
7.申请人实行毕业制:申请人获得过省自科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报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过省自科面上项目(含往年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类别)2次资助的,不得再申报面上项目;获得过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报优秀青年基金、面上和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过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报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面上和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过创新群体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报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面上和青年基金项目。(以上均不含联合基金项目)
各项目类型的具体要求条件见《申报指南》(附件1)。
三、注意事项
根据以往申请情况,特别要注意如下几种规范性要求:
1.2021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请有意申报的科研人员提前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于2020年7月31日后点击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申报。无账号申报人,需要提前在系统中注册,项目申报人注册身份为“项目负责人”,单位名称填写务必正确(填中南大学、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等)。注册人员信息需经对应单位科研部门审核。(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
2.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须签署纸质公正性承诺书并按要求上传,不得代签字。2021年度,继续将科研诚信承诺书列入申请书中,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依托单位与合作研究单位均需签署承诺书后方可提交。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的项目,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要求提供相应附件材料扫描件。
3.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办理完结题后方可申报2021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的科技人员有特殊规定,请关注《申报指南》第七部分“申请者的条件”第3条)。
4.申请人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请务必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注意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申请的情况。
5.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1年1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2X年12月31日。
6.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
7.申请者当年申请(含参加)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其中只能主持1项。请各二级单位认真组织宣传,统计本单位申报人员和参与人员信息,避免人员超项而被初筛。
8.杰青、优青、青年项目为个人申报,不需要列出参与者。
9.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在网络申报系统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1)选择申请代码时,必须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2)申请人选择的申请代码1是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
10.如需专家推荐的,须在系统中上传由推荐者签字并加盖推荐者所在单位公章的专家推荐意见的扫描文件。
11.申报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必须与所在地企业签订合作意向或协议(合作企业必须有配套资金证明),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申报相关要求见相应的省市联合基金申报指南。
12.科教联合基金申报要求见科教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科药联合基金申报要求见科药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科卫联合基金申报要求见《2021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13.如需提供纸质申请书的,申请者和项目组成员一定要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不得代签字。
14.关于申请不予受理情形的说明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申请科学基金项目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不符合《管理办法》、本指南和相关类型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
(2)申请材料不符合本《指南》要求的。
(3)申请项目数量不符合限项申请规定的。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以及其他违规申请都不能通过形式审查。
15.于申报不需要报送纸质版本,故申请书形式审查工作由各申请人自行负责。科研部将根据系统开放后的具体填写细节更新省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要点下发到各二级单位。
四、申报工作安排
1.2021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申请人只需完成网上填报,由于该系统暂时未开通二级单位管理功能,故此次申报均由申请人自行完成,由于三所附属医院已经注册为科技厅的依托单位,附属医院需自行向科技厅申报。通知中要求各依托单位需报《2021年度申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一份,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原则上需要各二级单位、各附属医院都提供《2021年度申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XX院》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报送至科学研究部。
2.各二级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省科技计划及省自然科学基金有关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本单位的项目申请工作,应认真履行项目管理责任,加强和规范科学基金管理,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2021年度省自科基金实行集中受理评审和立项。项目申报网络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16:00,请项目申报人员提前完成网上提交工作,学校将于当天下午4点完成项目推荐工作并打印推荐项目表。根据往年申报情况,届时网络容易发生阻塞,请申报人员提前完成系统提交。
4.省自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的有关要求见《申报指南》第四部分和第十部分。各申报人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5.预算编制原则请参见《申报指南》第九部分。
6.咨询方式
中南大学科学研究部项目办:王李昌88876734 安浩88877943 欧阳俊88836044
省科学技术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咨询电话:0731-88988730 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31-88988619
省科技厅基金办咨询电话:0731-88988701 88988757
附件:
1. 2021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南
2. 2021年度株洲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3. 2021年度湘潭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4. 2021年度常德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5. 2021年度衡阳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6. 2021年度益阳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7. 2021年度科教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8. 2021年度科药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9. 2021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