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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动态

关于下拨2019年4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直接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6日 作者: 浏览次数:

各二级单位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2019年4月30收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5年至2017年度资助项目的直接经费到款,来款单位分别为:k4-170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k4-17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k4-17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此款共包括663项项目经费,经费合计11685.212万元,项目清单见附件。为尽快完成本次到款下拨工作,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研究与发展信息平台”在原项目中新增项目拨款表,按清单中此次到款数额填写本次到款的经费预算。

2、由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到款为集中到付,按计划财务处要求,集中到款需要科研部统一开具下拨单,故需项目负责人在“研究与发展信息平台”上提交拨款表;经科研部和计划财务处审核通过后,再由科研部根据“科学研究与发展信息平台”中最后审核通过的时间先后顺序,分批次开具下拨单;最后由各校区财务按下拨单进行下拨。

3、此次到款均为直接经费,请严格按照《资助项目计划书》内容填写各栏目金额,并根据经费总预算合理预算本次到款经费。

4、科研部和财务部门审批完成后,由科学研究部统一打印拨款单,各项目负责人不再需要提交纸质拨款单;

5、经费校内分拨相关要求:

按我校财务管理办法要求,由2015年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款按一项目一账号一负责人管理,项目款校内不再实际分拨给各项目参与人。若项目组成员间有任务分工需要进行经费分拨的可在到款之时在“研究与发展信息平台”中完成经费预算分拨工作,但经费只能在负责人统一账号上报账,所有票据均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报销。

6、项目经费校外分拨:

按计划财务处要求,若项目有合作单位,本次到款中有外协费需要拨出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上传已经签订的合同、《资助项目计划书》。并将合同复印件一式两份、《资助项目计划书》一式两份、《借款单》或对方发票(均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与拨款表1份一起报送科研部,未提交上述纸质材料的将不予拨付。

7、此次到款均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229/info48335.htm)进行管理。

8、请各项目负责人和二级单位于5月30日前完成网上提交和审核。科研部将于6月10日前开始下拨工作,此次来款超过1.16亿元,涉及663个项目,工作量大请各单位通知到人,尽可能一次性完成项目拨款。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82539927-805

欧阳俊     88836044

一办公楼424房间

科学研究部

2019年5月5日

联系电话:0731-8883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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