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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9年办理我校人员初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2日 作者: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办理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人员初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1.现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2.非事业编A类在岗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3.进站前未进行过职称认定的全职博士后。

二、具体规定

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员级”职务;

2.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

3.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

4.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

5.获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聘任为中级职务;

6.若获得硕士学位前属正规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且获得硕士学位后又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可聘任为中级职务;

7.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任为中级职务;

8.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初任主治(主管)医、药、技师职务,必须参加相关专业的规范化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否则只能初任为助理研究员职务。

三、有关手续

请符合上述条件人员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硕士学位前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岗前培训合格证(只限初任教师系列中、初级职务者提供)、教育技术培训合格证(只限初任讲师提供);计算机培训合格证(免试计算机考试对象除外)、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限初任临床医师、药剂、检验中级职务者提供);连同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一起于6月21日前交到学院办公室(民主楼207)办理,资格审查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hangzl@csu.edu.cn。

四、有关说明

所有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者(当年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优秀人才除外),须先定职,才能申报高于定职标准的专业技术职务。例如,博士毕业后,须先确定中级职务,才能申报副高职务。凡未按规定先定职者,在当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时学校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仲灵

联系电话:0731-88830700

附件:2019年初任资格审查表

中南大学海燕策略线路1

2019年6月10日

 

联系电话:0731-8883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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