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的激励作用,保证评优评奖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评分细则。
研究生奖助学金每年9月份组织评审,获评学业奖学金一等奖的研究生方可获评国家奖学金或校长奖学金创新奖,但不能同时获评国家奖学金或校长奖学金创新奖;获评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方可获评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或拔尖奖。超过基本学制学习年限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可申报获评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或拔尖奖。
总评分=学习成绩绩点*30%+学术成果、各类竞赛及荣誉获奖、专业实践计分(SCI、EI和其他论文、授权和申请发明专利、竞赛获奖及荣誉获奖、专业实践)*60%+社会工作计分(思想道德表现、参与社会活动和主要学生干部经验)*10%。
一、学习成绩绩点(30%)
学习成绩绩点以教务系统输出为准,主要考查参评学年度的学习成绩的加权平均绩点。针对硕博连读的博士研究生一年级时若在参评学年没有学习成绩绩点的,按照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加权平均绩点参评,与博士研究生一同参评。
二、学术成果、各类竞赛及荣誉获奖、专业实践(60%)
该部分评分设立上限加分值,博士研究生取5项代表性成果进行加分,硕士研究生取3项代表性成果进行加分,含SCI、EI和其他论文、授权和申请发明专利、竞赛获奖及荣誉获奖、专业实践。
1、学术成果
(1)国内权威期刊:计算机学报、软件学报、通信学报、中国电机工程学报、中国科学、自动化学报、控制与决策、控制理论与应用、电子学报、电力系统自动化;
(2)计算机学科国际高水平会议划分以CCF公布的2019版本为准;
(3)研究成果认定:研究生以“中南大学海燕策略线路1”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导师必须是实际导师)。成果认定周期为上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以提供正式出版和正式发表的原件为准。若为开源期刊,则相应降档为四区。其他无法界定的,由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学术论文 |
得分 |
汇总表中 的代表符号 |
中科院1区 |
5 |
K4 |
中科院2区 |
3 |
K3 |
中科院3区 |
2 |
K2 |
中科院4区 |
1 |
K1 |
中国科学 |
3 |
A1 |
国内权威期刊(除中国科学以外) |
2 |
A2 |
其他论文 |
0.1 |
A3 |
计算机学科国际高水平会议论文A类 |
5 |
J1 |
计算机学科国际高水平会议论文B类 |
3 |
J2 |
计算机学科国际高水平会议论文C类 |
0.5 |
J3 |
EI期刊 |
0.5 |
E2 |
EI会议 |
0.2 |
E1 |
授权发明专利(国外) |
1.5 |
Z3 |
授权发明专利(国内)(含软件著作权) |
1 |
Z2 |
申请发明专利 |
0.1 |
Z1 |
专利转换(1000W以上) |
10 |
C1 |
专利转换(500W-1000W(含)) |
8 |
C2 |
专利转换(100W-500W(含)) |
6 |
C3 |
专利转换(100W(含)以下) |
4 |
C4 |
2、竞赛及荣誉获奖
以我校为获奖单位,研究生作为主要参与人(有个人获奖证书)所获得的各种类型国内外科研成果奖项、学科竞赛或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学术活动或学术竞赛获奖、文体比赛获奖以及荣誉称号等,国际会议或国内一级学会学术年会优秀论文奖按国家级计算,国内二级学会组织的按省级计算;奖学金类的荣誉不再另外加分;其他无法界定的,由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具体官方比赛认定目录详见《附件:中南大学研究生各类竞赛认定目录》。
凡是获得以下奖项的研究生可以优先参评各类奖助学金: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或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排名前五优先参评,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获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协会科技奖一等奖,排名不在前五者加3分;作为主要成员(博士生个人排名前5,硕士生个人排名前8)提交的咨询报告被党和国家领导人予以重要批示并产生重大影响;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官网上公布的主题赛事)中获得特等奖和一等奖,排名第一。
获奖级别 |
得分 |
备注 |
国家级 (国际) |
特等奖 |
7 |
作者排名第一名按照获奖级别满分得分,排名第二、三名按照相应等级分另降低一个级别得分,比如,国家(国际)级一等奖的降至国家(国际)级二等奖,国家(国际)级二等奖的降至国家(国际)级三等奖,国家(国际)级三等奖降至省部级三等奖),即若国家级一等奖,排名第一为5分,排名第二3分,排名第三2分。省部级同理。其中,省部级三等奖排名第一为1.5分,排名第二为1分,排名第三为0.5分。 |
一等奖 |
5 |
二等奖 |
3 |
三等奖 |
2 |
省部级 |
特等奖 |
4 |
一等奖 |
3 |
二等奖 |
2 |
三等奖 |
1.5 |
市、校级 |
一等奖 |
1.0 |
市、校级不做排名要求 |
注:
1、各级荣誉称号均按一等奖得分核算;
2、不分等级的奖项均按照一等奖核算;
3、所有级别奖项需按照作者排名计分。
3、专业实践加分
现场工作加分主要包括软件开发、硬件开发两种。
社会实践 类别 |
完成情况 |
得分 |
备注 |
软件开发 |
个人单独完成 |
5 |
|
多人(不超过3人)合作完成 |
排名第一得3分,排名第二得1.5分,排名第三得0.5分 |
|
硬件开发 |
个人单独完成 |
5 |
|
多人(不超过3人)合作完成 |
排名第一得3分,排名第二得1分,排名第三得0.5分 |
|
注:
1、软件开发和硬件开发需要提供证明和现场实物演示视频,证明是指第三方证明或应用证明、测试证明、验收证明等,现场实物演示视频是指软件开发系统或者硬件实物演示视频。
2、证明材料可以是由实际使用的第三方企业负责出具,以上证明材料还需导师签字。
3、每项实践成果仅能加分一次,且现场答辩时需要出具《中南大学海燕策略线路1社会实践加分成果展示情况表》(含序号、姓名、学号、专业、成果形式、成果排名情况、成果简述(100字以内)
三、社会工作(10%)
主要考核研究生学生干部在校期间思想道德表现、参与社会活动和主要学生干部经验,以上学年度为考核时间区间。
1、在见义勇为、热心公益、志愿服务、拾金不昧、孝老爱亲、社会实践、服务学院发展等方面有突出事迹且在校级媒体、省级媒体、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分别依次加1、2、3分,一件突出事迹按照媒体级别只加一次;
2、校级先进集体、省级先进集体、国家级先进集体班委会成员分别依次加1、2、3分。
3、在上学年度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且参与学年述职评议,根据述职评议打分平均分情况加分,学生干部任职加分不可超过5分,加分不叠加,只取最高分,学生干部加分细则见下表。对于学生干部存在以下情况不予加分:学生干部任职不足半年或虽任职半年以上但表现较差考核不合格者、被组织清退或私自退出组织者;
4、对以下情况予以适当扣分:本年度内受到学院或学校不良表现通报或者通报批评者,违反学校或学院有关纪律规律且屡教不改者,学生干部任职期间给组织造成严重影响者。
学生干部任职 |
述职评议打分平均分 |
加分 |
研会主席、副主席 |
优秀 |
5 |
良好 |
3 |
合格 |
2 |
不合格 |
0 |
年级长、党支部副书记、班长、研会部门长 |
优秀 |
4 |
良好 |
3 |
合格 |
2 |
不合格 |
0 |
研会副部长、团支书 |
优秀 |
3 |
良好 |
2 |
合格 |
1 |
不合格 |
0 |
研会干事、党支部支委、 班委其他成员 |
优秀 |
3 |
良好 |
2 |
合格 |
1 |
不合格 |
0 |
研究生助理 |
优秀 |
2 |
良好 |
1 |
合格 |
0.5 |
不合格 |
0 |
海燕策略线路1
2022年9月